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粒装0.3g |
|
生产企业 |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48 |
国药准字Z2004440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4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辅料为蔗糖、糊精。 |
金银花、黄芩。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该药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