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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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gx11袋/盒 |
0.5g*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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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旭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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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308 |
国药准字H201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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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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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未满1岁半包;1~2岁1包;3~5岁1包半;6~8岁2包;9~12岁2包半;一日4次,首次加倍服用。 |
口服,成人常用推荐剂量为每次一片(0.5g),每日一次。餐中服用。不要压碎或咀嚼本品。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在更为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2片(1g)。治疗周期通常为7~14天。克拉霉素缓释片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克拉霉素片也许可以用于该患者群。肾功能中度受损(肌酐清除率为30~60ml/min)的患者,应将剂量减少50%,其最大剂量为每天服用1片(0.5g)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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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脂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神经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 |
克拉霉素耐受性较好。曾有报道暂时性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包括:眩晕、头昏、焦虑、失眠、恶梦、耳鸣、干扰、定向障碍、幻觉、精神障碍和人格障碍。曾有一名双极障碍病史的患者在服用8g克拉霉素后,出现精神状态的改变,偏执狂行为,低钾血症和低氧血症。也曾有报道嗅觉改变,通常和味觉颠倒联系起来。曾报道了用药后听觉丧失,而停药后恢复的病例。其它副作用包括:头痛、关节痛、肌痛和变态反应,从风疹、轻度皮疹和血管神经性水肿到过敏反应和很少见的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皮坏死活离。如同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罕见报道服用克拉霉素后出现QT间期延长,心室纤颤和尖端扭转型室速。有报道克拉霉素同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类似,服药后会出现肝功能障碍(一般为可逆性)包括:肝功的改变和胆汁凝积合并或不合并黄疸。肝功障碍可能很严重,但罕见肝功衰竭的报道。有报告表明服用大剂量克拉霉素可能产生胃肠道症状。伴随过量而产生的副作用应当采用洗胃和支持性措施。如同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血中克拉霉素水平不会受血透或腹膜透析的影响。其它副作用包括: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呕吐、腹痛和感觉异常。口炎、舌炎、口腔念珠菌病和舌脱色也曾报道。曾报道散在病例发生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很少有报道患者服药后出现血清肌酐增高,间质性肾炎和肾衰,胰腺炎和惊厥。假膜性喉炎在用药过程中少见,一旦发生,严重度不一,可能从轻度喉炎到威胁生命。早有病例报道低血糖,其中一些发生于与口服降糖成份或胰岛素同时服用时。有报道用克拉霉素治疗后牙齿变色。但牙齿变色一般经专业牙科清洁后可以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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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2.巨幼红细胞贫血患者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
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由于本品剂量不能降至每日0.5g以下,因此它禁用于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的患者。克拉霉素缓释片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匹莫奇特和特非那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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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O-甲基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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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或微黄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形片,无臭、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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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业可能过敏; 2.对呋塞米、矾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3.磺胺药的作用可被对氨基苯甲酸及其衍生物(普鲁卡因、丁卡因)所拮抗,此外脓液以及组织的分解产物的存在业其拮抗作用,因其可提供细菌生长的必需物质; 4.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脂酶、肝功能损害、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 5.服药期间,宜多饮开水; 6.治疗中注意: (1)全血象检查; (2)定期尿液检查; (3)肝、肾功能检查。 |
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大肠炎。克拉霉素主要经肝脏排泄。因此,对肝功能受损患者给药时应慎重。对肾功能中至重度受损患者给予克拉霉素时也应小心。还应注意克拉霉素与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及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发生交叉耐药的可能性。β-内酰胺酶的产生应不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注意:多数耐新青霉素Ⅰ和Ⅱ的菌株对克拉霉素耐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