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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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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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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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90 |
国药准字Z20025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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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治疗小儿单纯性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 |
健胃消食、助气止痛、用于肠胃衰弱(胃动力不足)、消化不良、泛酸、腹痛呕吐(胃痛、返胃)、肠鸣泄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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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2-3片,三至五岁一次3-5片,五岁以上酌量增加,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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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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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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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六神曲(炒)、稻芽(炒)、麦芽(炒)、山楂、白术(炒)、枳壳(炒)。 |
木香、陈皮、豆蔻、厚朴、砂红、香附、茯荃、苍术、白术、党参、神曲、麦芽、半夏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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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果味薄膜衣片,除去果味薄膜衣后显褐色;味甜、微酸苦。 |
本品为棕褐色片;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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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节制饮食,不要偏食。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可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