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典舒) |
50mg(按C16H15N5O7S2计) |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97 |
国药准字H2006087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中从头孢克肟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中耳炎等。 |
|
用法用量 |
滴眼。每天4~6次,每次1~2滴。重症可增至每2小时1次。 |
用法:口服。用量: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0.1g(2片),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0.2g(4片),一日二次。 |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低于4%)偶有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现象发生。2.使用糖皮质激素与抗生素混合制剂有可能发生二重感染,尤其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导致眼压升高,角膜可发生真菌感染。 |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皮疹等皮肤症状、临床检查值异常、GOT升高、嗜酸细胞增多等。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眩晕等现象,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症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等症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他头抱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及PIE症候群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药,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
|
禁忌 |
1.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其它病毒引起的角膜炎、结膜炎,眼部分枝杆菌感染,眼部真菌感染。2.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及角膜上异物未完全去除者。 |
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O-3-氨基-3-脱氧-α-O-葡吡喃糖基-(1→6)-O-[2,6-二氨基-2,3,6-三脱氧-α-D-核-己吡喃糖基-(1→4)]-2-脱氧-D-链霉胺。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 |
|
性状 |
本品为细微颗粒状的乳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淡黄色。 |
|
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眼用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发生以下现象:眼压增高、视神经受损、再度感染与角膜穿孔。2.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角膜真菌感染或产生耐药菌种,如果发生二重感染,应给予适当治疗。3.与其它氨基糖苷类可能会发生交叉过敏;如发生过敏应中断使用并进行适当治疗;4.本品仅供滴眼应用。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