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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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g:9mg:3mg/盒 |
50mg(按头孢克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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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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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96 |
国药准字H2004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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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 2.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同时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及白内障等眼科手术后的炎症。 3.眼用抗生素用于治疗、预防可能的外眼部细菌感染。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从头孢克肟感菌引起以下感染有效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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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3至5次,每次将约1~1.5cm长的药膏涂入结膜囊中。 |
服用时加水20ml冲服。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 口服,每次50~100mg,每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加至每次200mg,每日二次。 儿童: 口服,用量按成人减半,或按每公斤1.5~3.0mg,每日二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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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有眼部发痒、红肿、结膜红斑现象发生。 2.长期应用可引起眼压升高及白内障。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26例(0.20%)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等。 2.其他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 (1)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 (2)血液:常见(0.1~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 (3)肝脏:常见谷丙转氨酶(ALP/GPT)升高,谷丙转氨酶(ALP/GOT)升高、少见黄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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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树枝状角膜炎、眼部分枝杆菌及真菌感染; 2.牛痘、水痘及其他因疱疹性病毒引起的角膜炎、结膜炎; 3.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和角膜上异物未完全去除者。。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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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妥布霉素与地塞米松 |
主要成分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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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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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可点入眼部; 2.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与抗生素混合剂有可能发生二重感染,尤其是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角膜可能发生真菌感染,产生抗药性菌种,假如二重感染发生时,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3.对眼用氨基糖苷类有过敏史者应小心使用本品; 4.孕妇、哺乳者、儿童应慎用本品; 5.青光眼患者慎用; 6.如长期应用须定期监测眼压; 7.运动员慎用。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