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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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l |
1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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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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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82 |
国药准字H20057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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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外眼及附属器的局部感染。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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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眼睑(eyelids)俗称眼皮,位于眼球前方,构成保护眼球的屏障。眼睑分上睑和下睑,上、下睑之间的裂隙称睑裂。睑裂的内、外侧端分别称内眦和外眦。内眦呈钝圆形,附近有一微陷的空间,叫做泪湖,泪湖底上有蔷薇色的隆起称泪阜。上、下睑的内侧端 各有一小突起,突起的顶部有一小孔,叫泪点,是泪小管的开始处。)轻、中度感染:一次1~2滴,每4小时1次;重度感染:一次2滴,每小时1次。 |
口服。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 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 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 0.2~0.4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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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局部刺激症状,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罕见过敏反应。 |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地耐受,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痛、腹泻、胃肠胀气、皮疹,偶见谷丙转氨酶升高。禁忌症对本品或其它三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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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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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妥布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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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溶液。 |
氟康唑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粉末,微溶于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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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3. 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 4. 若患者同时接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 5.保持瓶口周围的清洁,防止污染。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能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 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 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