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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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l |
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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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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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82 |
国药准字H20000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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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外眼及附属器的局部感染。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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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眼睑(eyelids)俗称眼皮,位于眼球前方,构成保护眼球的屏障。眼睑分上睑和下睑,上、下睑之间的裂隙称睑裂。睑裂的内、外侧端分别称内眦和外眦。内眦呈钝圆形,附近有一微陷的空间,叫做泪湖,泪湖底上有蔷薇色的隆起称泪阜。上、下睑的内侧端 各有一小突起,突起的顶部有一小孔,叫泪点,是泪小管的开始处。)轻、中度感染:一次1~2滴,每4小时1次;重度感染:一次2滴,每小时1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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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局部刺激症状,如:眼睑灼痛或肿胀、结膜红斑等;罕见过敏反应。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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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2.已知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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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妥布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辅料为:聚氧乙烯-7-硬脂酸酯、聚氧乙烯-5-油酸酯、液状石蜡、苯甲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丁翔茴醚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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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溶液。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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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3. 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 4. 若患者同时接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全身用药,应监测本品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血药浓度。 5.保持瓶口周围的清洁,防止污染。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能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有对咪唑敏感的患者对硝酸益康唑也敏感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