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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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5%(g/ml,按氯计) |
0.4ml∶0.2mg(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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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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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60 |
国药准字H20203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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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本品可促进干眼症患者的泪液分泌,适用于与角结膜干燥症相关的眼部炎症所导致的泪液生成减少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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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滴眼,1 次 1 滴,一日 2 次,需间隔 12 小时;本品也可与人工泪液联合使用,两药使用间隔时间应为 15 分钟。本品开启使用后即弃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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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灼烧。常见不良反应包括结膜充血、溢液、溢泪、眼痛、异物感、瘙痒、 刺痛及视觉障碍(多为视力模糊)。 国外产品上市后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包括眼肿胀、荨麻疹,罕有的严重血管性水肿、脸肿胀、 舌肿胀、咽水肿和呼吸困难病例);和眼表损伤(由给药过程中瓶口接触眼部引起)。因为这些反 应是由一个未知规模的人群自发报告的,因此不能总是可靠地估计这些不良反应的频率或建立一个 药物暴露的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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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或疑似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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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钠4.4毫克,氯化钾0.8毫克,羟乙基纤维素钠0.7毫克。辅料为: |
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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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微粘稠澄明液体。 |
本品为几乎透明至略透明的乳状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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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 3.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 4.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5.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6.为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 7.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 8.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仅用于眼局部使用; 2. 将本品开启后,立刻给予单眼或双眼,剩余部分应弃之不重复使用; 3. 本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不能使用。如需使用本品,应先取下隐形眼镜,在用药 15 分钟后才 可重新佩戴; 4. 本品可与其他人工泪液同时使用,但两药使用时间间隔应在 15 分钟以上; 5. 为避免可能引起眼损伤和污染,请注意不要让瓶口碰到眼睛或其他表面;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