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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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5%(g/ml,按氯计) |
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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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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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94 |
H201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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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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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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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本品不含防腐剂,仅有极少数病例报道了不良反应如灼烧感或多泪,一旦停药不良反应立刻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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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任一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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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钠4.4毫克,氯化钾0.8毫克,羟乙基纤维素钠0.7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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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微黏稠澄明液体。 |
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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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3.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4.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5.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6.为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7.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8.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 |
本品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之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之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