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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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氯唑沙宗0.25g,对乙酰氨基酚0.30g |
7cmx10cm/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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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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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298 |
国药准字Z53021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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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本品用于风湿关节疼痛、肌肉痛,扭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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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外用,贴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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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等消化道症状,偶见嗜睡、头晕、轻度头痛,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偶有皮肤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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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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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复方一枝蒿流浸膏、颠茄流浸膏、薄荷脑、樟脑、冰片、冬青油。辅料为橡胶、氧化锌、松香、凡士林、羊毛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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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淡绿黄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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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外用药。 2.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 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 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5. 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有肤色红、皮肤刺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