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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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氯唑沙宗0.25g,对乙酰氨基酚0.30g |
9.5cmx11.6cmx3片x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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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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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298 |
国药准字Z4402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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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
消炎镇痛。用于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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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贴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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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等消化道症状,偶见嗜睡、头晕、轻度头痛,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偶有皮肤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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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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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薄荷脑、樟脑、冰片、麝香草脑、颠茄流浸膏、盐酸苯海拉明、水杨酸甲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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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乳白色或乳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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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 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