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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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含氯唑沙宗0.125g,对乙酰氨基酚0.15g |
10g: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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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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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54 |
国药准字H200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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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
适用于短期缓解由风湿病引起的肌肉和关节的轻度疼痛,以及背部疼痛和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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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外用。均匀涂抹于疼痛部位,每次l-2个黄豆粒大小的用量;每日3-4次,2岁以下儿童使用须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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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等消化道症状,偶见嗜睡、头晕、轻度头痛,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偶有在用药部位产生烧灼感和刺痛感,但随时间的延长和反复用药会减轻或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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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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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辣椒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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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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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使用本品后请用肥皂将手洗净,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 3.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4.请妥善保管,避免儿童接触。 5.如使用本品一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