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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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g*8袋 |
4.5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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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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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722 |
国药准字Z15021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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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和胃,理气止痛。用于胃部疼痛,肝郁气滞,胸胁胀满,恶心呕吐。 |
舒肝和胃,化湿导滞。用于肝胃不和、湿浊中阻所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痞塞疼痛、嘈杂嗳气、呕吐酸水、大便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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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姜水、红糖水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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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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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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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香附(醋炒)、木香、沉香、延胡索(醋炒)、乌药、丁香、六神曲(炒)、枳壳(麸炒)、豆蔻、红花等18味。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 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白芍(麸炒)、鸡内金(炒)、五灵脂(醋制),辅料为滑石粉、桃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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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外衣后,显黄棕色;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赭红色的水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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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不宜与含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