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重0.25g |
每袋装15g |
|
生产企业 |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332 |
国药准字Z2009311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肝理气,和胃止痛,健脾消食。用于肝胃气滞,脘胁胀痛,食欲不振,嗳气呃逆。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肋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粒,一日3次,饭后2小时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佛手、砂仁、黄柏、川楝子、延胡索、山楂。辅料为:无。 |
柴胡,当归,白芍,炒白术,茯苓,炙甘草,薄荷、生姜。辅料为蔗糖,糊精。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苦。 |
本品为淡棕色颗粒;气微香,味甜。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孕妇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