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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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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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山海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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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523 |
国药准字Z200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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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健脾,制酸止痛。用于脾胃气虚、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喜温喜按、泛吐酸水 |
疏肝健胃,解痉止痛,止血生肌。主治肝郁脾虚,肝胃不和型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症见胃脘胀痛,暖气吐酸,烦躁不食,腹胀便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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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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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2.目前尚未见不良反应得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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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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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海螵蛸,白芍,延胡索,白术,党参,甘草。 |
柴胡、党参、白芍、延胡索、白及、珍珠层粉、青黛、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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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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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溃疡病出血较多者宜综合治疗。 6.若服用本品中,突然腹部剧痛难忍,按之加剧,腹如板状,属急腹症,须立即停药,去医院请外科会诊。 7.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酸性及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