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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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 |
每丸重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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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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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523 |
国药准字Z15021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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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健脾,制酸止痛。用于脾胃气虚、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喜温喜按、泛吐酸水 |
舒气平肝,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气郁结滞引起的两胁胀满,倒饱嘈杂,气逆作呕,胃脘刺痛,饮食无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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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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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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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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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海螵蛸,白芍,延胡索,白术,党参,甘草。 |
川楝子15两,枳壳(炒)10两,木香8两,厚朴(炙)6两,橘皮8两,砂仁8两,茯苓10两,豆蔻仁6两,沉香10两3钱,片姜黄10两,玄胡(炙)10两,白芍12两,佛手5两,檀香1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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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味苦。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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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5.孕妇慎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