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24片 |
0.25g*20粒 |
|
生产企业 |
酒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381 |
国药准字Z2202320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心律失常药。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心律失常,对心室性早搏疗效尤为显著。 |
本品有提高窦性心律,改善窦房结、房室传导功能,改善心脏功能的作用。用于多种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传导阻滞。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0-300mg,一日3次,有效后减量至100-200mg,维持疗效,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有口干现象,停药后即消失。见一过性心律失常,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停药后恢复正常。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苦参总生物碱。 |
本品为新鲜冬虫夏草中分离得到的麦角菌科真菌虫草头孢(CephalospoviumsinensisChen.sp.nov)经液体深层发酵所得菌丝体的干燥粉末制成的胶囊。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深棕色粉末,有特殊臭味。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药品宜饭前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需一周后起效,故不宜用于危及生命的严重心律失常;2.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