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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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 |
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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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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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076 |
国药准字H11022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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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非感染性皮肤病和一些增生性皮肤疾患,如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E和维生素C缺乏引起的疾病,如坏血病以与种急慢性传染病或其它疾病的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也可用于过敏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以及皮肤色素沉着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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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每日2-4次。 |
成人一次1袋,一日1次。用水冲服或嚼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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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1.长期过量服用可引起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视力模糊、皮肤皲裂、唇炎、咽炎、腹泻、乳腺肿大以及乏力、血小板聚集及血栓形成。2.长期大量服用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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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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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醋酸氢化可的松。 |
本品每袋含维生素E100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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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具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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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应按推荐剂量服用。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