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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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 |
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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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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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076 |
国药准字H3402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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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非感染性皮肤病和一些增生性皮肤疾患,如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本品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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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每日2-4次。 |
滴鼻,专用于成人,一次每鼻孔2-3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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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罕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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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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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醋酸氢化可的松。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萘甲唑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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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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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