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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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5ml: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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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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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384 |
H2018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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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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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 |
通常,1次1滴、1天2次(早、晚)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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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致眼压升高或青光眼、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以及白内障;过量使用可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2.长期使用可导致继发性眼部感染。 |
在共计639例中,证实为不良发应的有16例(2.5%)。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炎4件(0.63%)、眼刺激感4件(0.63%)、结膜充血3件(0.47%)等。在审查结束时:在上市后的使用情况调查和特别调查(长期使用调查、春季卡他性病例调查)的共4255件,证实为不良发应的有43例(1.01%)。主要不良发应为眼刺激感16件(0.38%)、眼睑炎9件(0.21%)、眼睑瘙痒感5件(0.12%)、眼分泌物5件(0.12%)、结膜充血5件(0.12%)等。发生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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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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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醋酸氢化可的松化学名: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21-醋酸酯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4H32O6分子量:404.50。 |
吡嘧司特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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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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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涂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2.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5.若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2.使用时:1)滴眼时如眼药粘到眼睑皮肤等处时,请马上擦去。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注意不要使容器的瓶口与眼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