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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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05 |
7.5gx6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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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市非凡制药厂 |
江西京通美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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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862 |
国药准字Z1999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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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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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次含嗽2~5分钟后吐弃。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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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和牙齿着色,舌苔变黑,味觉改变,咽部烧灼感,停药后可恢复。 |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微腹泻、腹痛,减量服用或治疗结束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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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牙周炎患者禁用。2.门牙填补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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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氯已定。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是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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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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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3.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