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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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万单位 |
10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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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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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31 |
国药准字H20064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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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口服吸收很少,肌内注射吸收良好。 临床用于抗革兰氏阴性杆菌主要为绿脓杆菌引起的感染。包括泌尿系统感染、脑膜炎、肺部感染、败血症以及皮肤、软组织、眼、耳、关节感染等。对其它阴性菌如产气杆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引起的感染也有较好的治疗效果。细菌对本品和多粘菌素E之间没有完全交叉耐药。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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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供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用 肌肉注射:每天按公斤体重1万-2万单位计算,分3次注射,以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 静脉滴注:每天50万-100万单位,分2次给药。以适量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和稀释后应用。 鞘内注射:成人每天1万-5万单位,儿童每天0.5万-2万单位,3-5天后改为隔日1次,疗程2-3周。以适量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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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参照黑框警告 肾毒性:蛋白尿,管型尿,氮质血症,血药水平上升无需增大剂量。 神经毒性:面部潮红,头晕及共济失调,嗜睡,外周感觉异常,呼吸暂停是由于同时使用筒箭毒碱肌肉松弛药,其它神经毒性药物或无意的过量,鞘内给药的脑膜刺激症状,如发热,头痛,颈部僵硬,脑脊液中细胞计数和蛋白升高。 其它报道的不良反应:药物热,荨麻疹,肌肉注射疼痛(剧烈),静脉给药部位静脉炎。 |
可见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如灼烧感、皮肤刺激、局部湿疹。极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肿和其他局部皮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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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多粘菌素过敏者禁用。 |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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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注射用硫酸多粘菌素B是一组从多黏芽孢杆菌中分离出的抗菌性多肽。硫酸多粘菌素B是多粘菌素B1和B2的硫酸盐,由多黏芽孢杆菌产生,每毫克无水成分效价不低于6500单位多粘菌素B。 化学结构式: 辅料名称:注射用水。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十四酸异丙酯、十六醇、十八醇、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脂、聚山梨酯60、聚山梨酯80、无水亚硫酸钠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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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疏松块状物。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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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一般:在没有证明或强烈怀疑细菌感染情况下使用多黏菌素B或预防用药患者可能不会获益,而且会增加耐药性上升的风险。 基础肾功能应在治疗前检测,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和血药水平,避免与筒箭毒碱肌肉松弛剂和其它神经毒性药物(醚,筒箭毒箭,琥珀酰胆碱,加拉明,十甲季铵和柠檬酸钠)合用,可能导致呼吸抑制。如出现呼吸麻痹症状,应给予呼吸辅助,停用药物。和其它抗生素一样,使用此药物可能导致非敏感菌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如发生二重感染,应当制定合适方案。 患者需知:应告知患者抗菌药物包括多粘菌素B仅用于治疗细菌感染,不能治疗病毒感染(例如:普通感冒)。 当注射用硫酸多粘菌素B用于治疗特定细菌感染时,应告知患者:尽管治疗早期患者会感觉越来越好,但药物治疗应当严格按照指示。不按要求给药或者疗程不完全可能会(1)降低直接治疗疗效(2)增加耐药性产生和导致未来多粘菌素B和其它抗菌药物治疗无效。 抗生素引起腹泻是一个常见问题,通常停药后结束。有时发生在抗生素开始使用后,会产生水样便和血便(伴有或不伴有胃痉挛和发烧),有时甚至可能发生在最后使用抗生素后的两个月或更久之后。如发生此类情况,患者应尽快联系医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1.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过度频繁使用可引起灼烧感、红肿、停药以使之消退。 15.本品意外服用无害,但基于安全考虑应咨询医生。 16.为防止因长时间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停药后出现反跳现象,建议在早晨持续小剂量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晚上使用酮康唑乳膏,随后需要2-3周以上时间,逐渐停止类固醇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