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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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 肝素钠5000单位 |
3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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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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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749 |
国药准字Z2003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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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血肿、肿胀、瘀斑、疼痛;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烧伤、烫伤、创伤后留下的浅表疤痕;多形红斑,湿疹;注射化学药物(抗肿瘤药)、血栓、静脉曲张等多种原因引起的浅表静脉炎;冻疮、手足皲裂、鱼鳞病。蚊虫叮咬、过敏等引起的肿痛,消肿、止痒效果显著。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霉菌性阴道炎和滴虫性阴道炎湿热下注证所致的带下、阴痒。症见:带下量多,质稠如豆腐渣样或黄色泡沫样,其气腥臭,阴道潮红、肿胀,外阴瘙痒,甚则痒痛,尿频急涩痛,口苦粘腻,大便秘结或溏而不爽,小便黄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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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阴道用药。每晚1支,将软膏轻轻挤入阴道深处,连用7日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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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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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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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辅料含玻璃酸钠、丙二醇、白凡士林、甘油单硬脂酸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革酮、香精,防腐剂(羟苯乙酯)。 |
苦参总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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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乳膏剂。 |
本品为棕褐色的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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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月经期不宜使用。 2.使用次日如有淡黄色分泌物自阴道排出,为正常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