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Z2202587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薄荷、生姜、甘草(蜜炙)。辅料为饴糖。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亮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甜、辛、而后苦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