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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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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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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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Z22022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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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滋阴补肾。本品用于肾阴亏虚所致的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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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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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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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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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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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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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本品宜饭前服用。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