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B2002063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温补肾阳。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神疲乏力,头晕耳鸣,畏寒肢冷,失眠健忘,大便溏薄,夜尿频多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下焦湿热者禁服。 |
|
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淫羊藿、鹿茸、蛤蚧、蚕蛾、黑蚂蚁、韭菜子、肉苁蓉、黄芪、虎杖。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混悬液体,静置后有沉淀;气香,味微甜、略苦。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久置后有少量沉淀,摇匀后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