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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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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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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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Z2009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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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肾虚血瘀型颈椎病所致的:颈项胀痛麻木、活动不利,头晕耳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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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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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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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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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熟地黄、何首乌、杜仲、鹿衔草、骨碎补(烫)、钩藤、葛根、三七、莱菔子(炒)。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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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显棕褐色;味苦、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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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