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华源制药安徽广生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Z3402058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0.5-1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