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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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每袋装18g |
12片*4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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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天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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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358 |
国药准字Z20053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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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上焦风热所致的头晕脑胀,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咽喉红肿,耳痛耳鸣,大便干燥,小便黄赤。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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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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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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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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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酒大黄﹑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石膏﹑旋覆花﹑栀子。 |
川芎、薄荷、白芷、荆芥穗、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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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暗黄色至黑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灰白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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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