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1%:15g |
|
生产企业 |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22 |
国药准字H530210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利福昔明敏感的病原菌引起的肠道感染,包括急性和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征,夏季腹泻、旅行性腹泻和小肠结肠炎等。 |
用于脓疱等化脓性皮肤病,程度较轻的小面积烧伤(I°或浅II°)及溃疡面的感染。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0.2g(2袋),每日3-4次。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1-2袋),每日4次。12岁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 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除非是医嘱的情况下,每一疗程不超过7天。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
副作用 |
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 1.中枢神经系统 有出现头痛的报道。 2.代谢/内分泌系统 肝性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微升高。 3.胃肠道系统 常见的症状为腹涨、腹痛、恶心和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低于1%。 4.皮肤 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 5.其它 有用药后可能引起水肿的报道。 |
偶见皮肤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 1.本药或利福霉素类药过敏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的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
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利福昔明。化学名:4-脱氧-4"-甲基吡啶[1"2"-1,2]-咪唑并[5,4-环]利福霉素SV。 |
本品每支含1%盐酸金霉素。辅料为液体石蜡、黄凡士林。 |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
注意事项 |
.童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或胶囊。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粘膜受损时,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产生了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它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员和操纵机器的影响:未知。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小儿避免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应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