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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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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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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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195 |
国药准字Z2302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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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平肝潜阳,醒脑安神。用于肝阳上亢,头晕目眩,耳鸣口苦,心烦难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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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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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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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脾胃虚寒者禁用。 |
孕妇及体弱虚寒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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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酒大黄、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辅料为淀粉、糊精。 |
磁石、赭石、珍珠母、清半夏、酒曲、酒曲(炒)、牛膝、薄荷脑、冰片、猪胆汁(或猪胆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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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绿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深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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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等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头晕目眩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