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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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2g(无蔗糖) |
每片重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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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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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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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408 |
国药准字Z20093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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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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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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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有腹泻、腹痛、皮疹、瘙痒、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报告。有极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的病例。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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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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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玄参、百部(制)、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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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该品为圆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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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