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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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5mg*10片 |
100m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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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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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07 |
国药准字H1998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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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头节病)的症状治疗。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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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用水或流质进服吞咽。类风湿性关节炎:一次2片,一日一次,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l片。骨关节炎:一次1片,一日一次,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2片。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一日1片。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一日1片,美洛昔康片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2片,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人使用。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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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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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情况禁用:1.对药物活性成分美洛昔康或其赋形剂己知过敏者。2.对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非甾体类抗炎药)后曾出现哮喘,鼻炎,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不宜使用美洛昔康片。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4.严重肝功能不全者。5.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6.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7.孕妇或哺乳者。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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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洛昔康,其化学名称为4-羟基-2-甲墓-N-(5-甲基-2-噻唑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本品主要成分是尼美舒利,化学名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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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或黄色。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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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美洛昔康片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美洛昔康片。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美洛昔康片。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4.有很少情况NSAID可能会引起间质性肾炎、肾小球肾炎、肾髓质坏死或肾病综合症。5.对晚期肾衰竭血液透析病人使用美洛昔康片的剂量不应高于7.5毫克。对中度或轻度肾损伤病人剂量可以不减(即肌酸酐清除率大于25ml/分的病人)。6.与使用大部分其他NSAID一样,偶有报道血清转氨酶或其他肝功能参数升高者,大部分情况只是很小和短暂高于正常范围。如果这一异常为显著或持续的,应停用美洛昔康片进行追踪检查。7.对于临床稳定的肝硬化病人剂量可以不减。8.在胃肠中消胆胺与美洛昔康片结合可加快美洛昔康的排除。9.通过肾前列腺素间接的作用NSAID会提高环孢菌素的肾毒性,在合用治疗期间要测定肾。10.因虚弱或衰竭病人对副作用耐受较差,故应仔细监护。与使用其他NSAID一样,对可能有肾、肝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用药应加小心。11.药物对人驾车和使用机械的能力的影响没做过专门的研究。然而,当不良反应如眩晕和嗜睡出现时,建议限制这些活动。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