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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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5mg*10s |
15g:0.7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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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威尔森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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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231 |
国药准字H20057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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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的短期症状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长期症状治疗。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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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5mg/天,严重肾衰竭需透析的患者,剂量不应超过7.5mg/天。1.骨关节炎症状加重时:一次1片,一日1次,如果症状没有改善,需要时,剂量可增至一次2片,一日1次;每片7.5mg。2.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一次2片,一日1次,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一次1片,一日1次;每片7.5mg(参见“特殊人群”)。 |
外用。依患处面积大小,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每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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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不良反应:血液和淋巴系统失调:常见:贫血。少见:血细胞计数失调、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参见c部分)。2.免疫系统失调:罕见:过敏性/过敏样反应。罕见:情绪障碍、失眠和做恶梦。3.神经系统失调:常见:轻微头晕、头痛。少见:眩晕、耳鸣、嗜睡。罕见:混乱。4.眼部失调:罕见:视力障碍包括视力模糊。5.心脏失调:少见:心悸。6.血管失调:少见:血压升高、潮红。7.呼吸道、胸廓和纵膈系统失调:罕见:个别患者在服用阿斯匹林或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后出现哮喘发作。8.胃肠道的:常见:消化不良、恶心和呕吐症状、腹痛、便秘、胀气、腹泻。少见: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食管炎。口炎。罕见:胃肠道穿孔,胃炎、结肠炎,消化性溃疡、穿孔或胃肠道出血有时会比较严重,特别对于老年患者。9.肝胆系统失调:少见: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罕见:肝炎。10.皮肤和皮下组织失调:常见:瘙痒、皮疹。少见:荨麻疹。罕见:Steven-Johnson综合征和毒性表皮坏死松懈、血管性水肿、大疱反应如多形红斑、感光过敏。1`.肾脏和泌尿系统失调:少见:肾功能指标异常(如血清肌酐或尿素升高)。罕见:肾衰。12.全身系统:常见;水肿包括下肢水肿。 |
偶有皮肤搔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极个别病人有头晕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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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情况,禁用本品:1.妊娠或哺乳者(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2.对药物活性成份美洛昔康或其赋形剂成份已知过敏者或对乙酰水杨酸和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过敏者。对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类固醇抗炎药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或有消化性溃疡再发史的患者。4.严重肝功能不全者。5.非透析性严重肾功能不全者。6.胃肠道出血。脑出血或其它出血症的患者。7.严重的未控制的心衰。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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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美洛昔康。 |
本品每克含布洛芬50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异丙醇、薄荷脑、羟苯乙酯、三乙醇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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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本品为半透明至乳白色的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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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食管炎、胃炎和/或消化性溃疡患者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应先确保治愈这些疾病。有这类病史的患者使用美洛昔康应定期注意这些疾病的复发可能。2.-有胃肠道症状或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回肠炎)应监测消化道不适的症状,特别是胃肠道出血的可能。3.与使用其它的非类固醇抗炎药一样,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可在本品治疗的任何时期出现,个别情况下是致命的,可伴或不伴先兆症状,患者可有或无严重的胃肠道疾病史。对老年患者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穿孔的后果更为严重。4.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停止使用本品。5.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