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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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5mg |
0.125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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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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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05 |
国药准字H31022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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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症状治疗 |
1.用于治疗重金属中毒、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 2.也用于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严重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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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1.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2.骨关节炎:7.5毫克/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天。 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天。 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天。 5.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人使用。 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15毫克。 |
成人常规剂量:口服给药,一般一日1g(8片),分4次口服。 1.肝豆状核变性、类风湿关节炎:开始时一日125mg-250mg(1-2片),以后每1-2月增加125-250mg(1-2片),常用维持量为一次250mg(2片),一日4次,一日最大量一般每日不超过1.5g(12片)。待症状改善,血铜及铜蓝蛋白达正常时,可减半量,一日500-750mg(4-6片)或间歇用药。治疗3-4个月仍无效时,应改用其他药物治疗。 2.重金属中毒:一日1-1.5g(8-12片),分3-4次服用。5-7日为一疗程 ;停药3日后,可开始下一疗程。根据体内毒物量的多少一般需1-4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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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口服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如下:(1)胃肠道: 频率超过1%: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 频率介于0.1%~1%之间: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食道炎、胃十二指肠溃疡,隐伏或肉眼可见的胃肠道出血。 频率小于0.1%:胃肠道穿孔、结肠炎。(2)血液: 频率超过1%:贫血。 频率介于0.1%~1%之间:血细胞计数失调,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同时使用潜在的骨髓毒性药物,特别是氨甲喋呤,是导致出现血细胞减少的因素之一。(3)皮肤病学: 频率超过1%:瘙痒、皮疹。 频率介于0.1%~1%之间:口炎、荨麻疹。 频率小于0.1%:感光过敏。(4)呼吸道: 频率少于0.1%:已有报道在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NSAID,包括美洛昔康之后有个体出现急性哮喘。(5)中枢神经系统: 频率多于1%:轻微头晕、头痛。 频率介于0.1%~1%之间:眩晕、耳鸣、嗜睡。(6)心血管: 频率多于1%:水肿。 频率介于0.1%~1%之间:血压升高、心悸、潮红。 (7)泌尿生殖系统: 频率介于0.1%~1%之间:肾功能指标异常(血清肌酐和/或血清尿素升高)。(8)过剂量: 因为没有已知的解毒药,所以在过剂量情况时应采取胃排空及支持疗法,有临床试验表明消胆胺可促进美洛昔康的排泄。 |
本药不良反应与给药剂量相关,发生率较高且较为严重,部分患者在用药18个月内因无法耐受而停药。最初的不良反应多为胃肠道功能紊乱、味觉减退、中等程度的血小板计数减少,但严重者不多见。长期大剂量服用,皮肤胶原和弹性蛋白受损,导致皮肤脆性 增加,有时出现穿孔性组织瘤和皮肤松驰。大多数不良反应可在停药后自行缓解和消失。 1、过敏反应 可出现全身瘙痒、皮疹、荨麻疹、发热、关节疼痛和淋巴结肿大等过敏反应。重者可发生狼疮样红斑和剥脱性皮炎。 2、消化系统 可有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痛、腹泻、味觉减退、口腔溃疡、舌炎、牙龈炎及溃疡病复发等。少数患者出现肝功异常(氨基转移酶升高)。 3、泌尿生殖系统 部分患者出现蛋白尿,少数患者可出现肾病综合征。用药6个月后,有的患者出现严重的肾病综合征。 4、血液 可导致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血小板和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严重者可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也可见嗜酸粒细胞增多、溶血性贫血。 5、神经系统 可有眼睑下垂、斜视、动眼神经麻痹等。少数患者在用药初期可出现周围神经病变。长期服用可引起视神经炎。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时,易加重神经系统症状,可导致痉挛、肌肉挛缩、昏迷甚至死亡。 6、代谢/内分泌系统 本药可与多种金属形成复合物,可能导致铜、铁、锌或其他微量元素的缺乏。 7、呼吸系统 可能加重或诱发哮喘发作。 8、其他 本药可使皮肤变脆和出血,并影响创口愈合。据报道,本药尚可导致狼疮样综合征、重症肌无力、Goodpasture综合征、多发性肌炎、耳鸣。也可导致IgA检验值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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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
1.肾功能不全、孕妇及对青霉素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2.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禁用。 3.红斑狼疮患者、重症肌无力患者及严重的皮肤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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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美洛昔康。 |
青霉胺,化学名:D-3-巯基缬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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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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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 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 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显肾疾病患者、使用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以及因做大外科手术而导致血容量减少的病人,在治疗初期对上述病人的利尿容量和肾功能应仔细监控。 4.有很少报道NSAID可能会引起间质性肾炎、肾小球肾炎、肾髓质坏死或肾病综合症。对晚期肾衰竭血液透析病人使用本品的剂量不应高于7.5毫克,对中度或轻度肾操作病人剂量可以不减(即肌酸酐清除率大于25ml/分的病人)。 5.与使用大部分其他NSAID一样,偶有报道血清转氨酶或其他肝功能参数外升高者,大部分情况只是很小和短暂高于正常范围,如果这一异常为显著或持续的,应停用本品并进行追踪检查。 6.对于临床稳定的肝硬化病人剂量可以不减。 7.因虚弱或衰竭病人对副作用耐受较差,故应仔细监护。与使用其他NSAID一样,对可能有肾、肝及心功能损坏的老年患者,用药应加小心。 8.药物对人驾车和使用机械的能力的影响没做过专门的研究,然而,当不良反应如眩晕和嗜睡出现时,建议限制这些活动。 |
1.青霉素过敏患者,对青霉胺片可能有过敏反应。使用青霉胺片前应做青霉素皮肤试验。 2.本药应在餐后1.5小时服用。 3.如患者须使用铁剂,则宜在服铁剂前2小时服用本药,以免降低本药疗效。如停用铁剂,则应考虑到本药吸收量增加而可能产生的毒性作用,必要时应适当减少本药剂量。 4.白细胞计数和分类、血红蛋白、血小板和尿常规等检查应在服药初6个月内每2周检查一次,以后每月1次。 5.出现轻微蛋白尿、轻微白细胞减少或皮疹等较轻的不良反应时,常常可以采用"滴定式"方法逐步调整本药的用量,当尿蛋白排出量一日大于1g,白细胞计数低于3×109/L或血小板计数低于100×109/L时应停药。 6.出现味觉异常时(肝豆状变性患者除外),可用4%硫酸铜溶液5-10滴,加入果汁中口服,一日2次,有助于味觉恢复。 7.肝功能检查应每6个月1次,以便早期发现中毒性肝病和胆汁潴留。 8.Wilson病患者初次应用青霉胺片时应在服药当天留24小时尿测尿铜,以后每3月如法测定一次。 9.青霉胺片应每日连续服用,即使暂时停药数日,再次用药时亦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因此又要从小剂量开始。长期服用青霉胺片应加用维生素B6每日25mg,以补偿所需要的增加量。 10.手术患者在创口未愈合时,每日剂量限制在250mg。 11.出现不良反应要减少剂量或停药。 12.有造血系统和肾功能损害应视为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停药。 13.Wilson病服青霉胺片1-3个月才见效。类风湿关节炎服青霉胺片2-3个月奏效,若治疗3-4个月无效时,则应停服青霉胺片,改用其他药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