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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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毫升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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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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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51 |
国药准字H34020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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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及过敏引起的咳嗽、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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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2~312~151.5~2一日3次4~616~212~37~922~27410~1228~325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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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出现嗜睡,头晕,心悸,兴奋,失眠,恶心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 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 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 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 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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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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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辅料为:蔗糖、甜菊素、苯甲酸钠(防腐剂)、一水柠檬酸、甘油、丙二醇、胭脂红(色素)、香蕉香精、纯化水 |
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α-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或异丁苯丙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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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色的澄清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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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抑郁症、哮喘.肝功能不全、癫痫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痰多患者慎用。4.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运动员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