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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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毫升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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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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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051 |
国药准字Z3502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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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及过敏引起的咳嗽、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解毒解热,消炎止咳。用于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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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2~312~151.5~2一日3次4~616~212~37~922~27410~1228~325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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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出现嗜睡,头晕,心悸,兴奋,失眠,恶心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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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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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辅料为:蔗糖、甜菊素、苯甲酸钠(防腐剂)、一水柠檬酸、甘油、丙二醇、胭脂红(色素)、香蕉香精、纯化水 |
一点红、一枝黄花、板蓝根、甘草、生姜。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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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色的澄清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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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抑郁症、哮喘.肝功能不全、癫痫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痰多患者慎用。4.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运动员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