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5万单位) |
0.1gx10片x2板/盒 |
|
生产企业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179 |
国药准字H2000319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 2、儿童:体重24~40kg儿童,一次100mg,一日2次;12~23kg儿童,一次50mg,一日2次。 3、婴幼儿:按体重一次2.5~5mg/k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 :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 ,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
副作用 |
可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
成分 |
化学名称: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
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b-D-呋喃核糖基-1H- 1,2,4-三氮唑-3-羧酰胺。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片;气香,味甜。 |
|
注意事项 |
1、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 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量下降。 3. 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