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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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15万单位) |
0.15gx12粒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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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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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004 |
国药准字H5302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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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① 上呼吸道感染; ②下呼吸道感染; ③耳鼻喉感染; ④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⑤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不宜用于重度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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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 2.儿童:体重24~40kg儿童,一次100mg,一日2次;12~23kg儿童,一次50mg,一日2次。 3.婴幼儿:按体重一次2.5~5mg/k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成 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严重感染者一次3粒。 小儿:按体重每日服头孢羟氨苄0.025-0.0375g/kg,甲氧苄啶0.005-0.0075g/kg,分2-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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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 头昏、头痛、 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偶有出现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6.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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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5.血液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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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称: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羟氨苄0.125g,甲氧苄啶0.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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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带苦。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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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 本品需空腹(餐前1 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羟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羟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