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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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1%: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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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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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22 |
国药准字H53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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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用于脓疱等化脓性皮肤病,程度较轻的小面积烧伤(I°或浅II°)及溃疡面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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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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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 |
偶见皮肤红肿、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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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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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红霉素。化学名: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红霉素。 |
本品每支含1%盐酸金霉素。辅料为液体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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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芳香,味微甜。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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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小儿避免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久用易产生耐药性。使用不宜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应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