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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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0.5g*10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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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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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50 |
国药准字H13021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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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 ① 上呼吸道感染; ②下呼吸道感染; ③耳鼻喉感染; ④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 ⑤皮肤软组织感染。 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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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 2.儿童:体重24~40kg儿童,一次100mg,一日2次;12~23kg儿童,一次50mg,一日2次。 3.婴幼儿:按体重一次2.5~5mg/k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成人常用剂量: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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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 头昏、头痛、 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1.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2.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3.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5.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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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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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称: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
头孢唑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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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带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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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 本品需空腹(餐前1 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服药期间定期检测肝功能。 |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