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5gx10袋 |
|
生产企业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君之堂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034 |
国药准字H5202057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毫克;助眠,成人一次30~90毫克;一日3次。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胸闷、呼吸困难。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1. 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高铁血红蛋白症﹑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损害﹑血小板减少症﹑思睡等。 2. 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
1. 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3. 新生儿或早产儿不宜用本品。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通定。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
注意事项 |
1.罗通定,又称左旋四氢帕马丁、左旋延胡索乙素。肝病患者慎用。 2.儿童、老年患者慎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 5.服药超过5天应咨询医师。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