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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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5gx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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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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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034 |
国药准字H14023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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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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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毫克;助眠,成人一次30~90毫克;一日3次。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袋) 一日次数 1~3 10~14 0.5~1 一日3次 4~6 16~20 1~1.5 一日3次 7~9 22~26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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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胸闷、呼吸困难。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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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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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通定。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辅料为:蔗糖、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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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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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罗通定,又称左旋四氢帕马丁、左旋延胡索乙素。肝病患者慎用。 2.儿童、老年患者慎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 5.服药超过5天应咨询医师。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