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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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 |
0.25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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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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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302 |
国药准字H33021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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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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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60~120毫克;助眠,成人一次30~90毫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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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恶心、眩晕、乏力、头晕、呕吐、皮疹、头痛、心悸、口干、胸闷、呼吸困难。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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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锥体外系疾病患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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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罗通定。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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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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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罗通定,又称左旋四氢帕马丁、左旋延胡索乙素。肝病患者慎用。 2.儿童、老年患者慎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 5.服药超过5天应咨询医师。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