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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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g |
0.3g*45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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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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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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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171 |
国药准字Z22024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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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通便,散风止痛。用于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补肾强身。用于腰酸足软,头晕耳鸣,眼花心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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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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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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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脾胃虚寒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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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酒大黄、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辅料为淀粉、糊精。 |
淫羊藿、金樱子、菟丝子、女贞子(制)、狗脊(制)。辅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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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绿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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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等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