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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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5mg |
0.125g*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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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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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442 |
国药准字H1999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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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⑴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⑵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⑶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⑷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⑸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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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 2.成人 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次2粒),一日1次。 3.儿童 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①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③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④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⑤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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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⑴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⑵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⑶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⑷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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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⑴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⑵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⑶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⑷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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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 |
克拉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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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和颗粒。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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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⑴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⑵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⑶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⑷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⑸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⑹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