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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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片*2板 |
每袋装4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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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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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123 |
国药准字Z200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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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散风清热,泻火止痛。本品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心悸、肋痛、健忘、头晕耳呜、舌红苔薄黄,脉弦或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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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温开水冲服:(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月经来潮前10天开始服用,连服10天。两个月经周期为一个疗程。(2)更年期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8周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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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脾胃虚寒者禁用。 |
少数患者可有胃痛、恶心等消化道反应,个别病例出现乳房胀痛,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个别病例分别出现胸闷、带下量多,浮肿、研究者判断与本品“可能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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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脾胃虚寒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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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芍、香附、川楝子(炒)、柴胡、川芎、枳壳、半夏(姜制)、豆蔻、木香、甘草。辅料为:蔗糖、倍他环糊精、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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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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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等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少进油腻食物。 2、经期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离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青春期少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医院检查诊断,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期伴有胃脘胀痛,恐心呕吐者应去医院就诊,排除早孕。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头痛伴眍吐的发作与月经周期无相关者,应去医院就诊。 9、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