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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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 |
0.125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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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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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456 |
国药准字H20000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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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由流感嗜血杆菌(仅指非β-丙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内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所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由流感嗜血杆菌(仅指非β-丙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丙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所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3.由酿脓链球菌所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4.由金黄色葡萄球菌(指甲氧西林敏感株)所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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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空腹口服,一般疗程为5~12日。 2.成人 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也可一次300mg(一次2粒),一日1次。 3.儿童 一次按体重2.5~5mg/kg,一日2次。 |
口服。成人用量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患者,每次0.5g,每日2次,连用7天;咽炎、扁桃体炎患者,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10天;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7~10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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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但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头昏、头痛、肝功能异常(ALT及AST升高)、外周血细胞下降等。 |
目前尚缺乏头孢克洛缓释胶囊在国内应用时的不良反应观察数据。根据国外同类品种(头孢克洛缓释片)的临床应用情况,头孢克洛的不反应发生率较低,反应较轻,尚未见有死亡病例报道。文献报道小于10%的不良反应有: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和消化不良等。过敏:皮疹、荨麻疹或瘙痒。血液和淋巴系统:嗜酸细胞增多。生殖系统:阴道念珠菌病及阴道炎。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及嗜睡。肝脏:AST、ALT与磷酸盐水平暂时升高。肾脏:BUN或肌酸肌酐暂时升高。实验室检查:暂时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增多,中性白细胞减少。其它:多形红斑,发热,直接抗球蛋白实验阳性及生殖器瘙痒。使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期之后可能有伪膜性结肠炎症状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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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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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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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和颗粒。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微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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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硬化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至正常水平2倍以上,如确实需要使用,则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2.轻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作剂量调整,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给药时间延长一倍(一次给药150mg,一日1次)。 3.本品与红霉素存在交叉耐药性。 4.为获得较高血药浓度,本品需空腹(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与水同服。 5.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任何被确证有某些过敏症状特别是对某些药物过敏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尤应注意。如使用本品后发生了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必要时采取急救办法。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3.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注意发生伪膜性胸炎的可能。4.本品应放到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