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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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0g/片 |
100mg*12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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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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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035 |
国药准字H2012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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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散风清热,泻火止痛。本品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暴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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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成人,通常起始剂量为100毫克,每日一次,每隔一天剂量递增100mg,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为每次200mg,一日3次,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增减用量,每日服药剂量不超过900毫克。 2.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成人通常起始剂量为200毫克-300毫克,每日2-3次口服,每隔数天或一周递增剂量100毫克,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为每次100-200mg,一日3次,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增减剂量,每日服药剂量不超过900mg。 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成人,通常在血液透析前30-60分钟口服200-400mg。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酌减剂量,最大服药记录不超过40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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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脾胃虚寒者禁用。 |
1.严重: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0.1%);白细胞减少(<0.1%)、粒细胞缺乏症、嗜中性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 2.其它(>1%):幻觉、头痛、轻度头痛、恶心、血压升高(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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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脾胃虚寒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闭角型青光眼;吸入含卤素的麻醉剂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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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黄柏﹑黄连﹑黄芩﹑荆芥穗﹑酒大黄﹑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石膏﹑旋覆花﹑栀子。 |
本品主要成分为屈昔多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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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棕色至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内容物为淡黄色或浅褐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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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等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高血压、动脉硬化、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用。 2.帕金森等患者起始剂量从低剂量开始,谨慎地增至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