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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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0.35g |
每粒装0.3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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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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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11 |
国药准字Z2005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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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通便。用于头目眩晕,牙龈肿痛,口舌生疮,便秘尿赤。 |
本品活血化瘀。用于血瘀气滞,心胸痹痛。眩晕头痛,经期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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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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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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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出血倾向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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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石膏、甘草、黄芩、大黄、赤芍、栀子、连翘、当归、川芎、薄荷、荆芥、菊花、玄参、天花粉、桔梗。 |
本品主要成分丹参、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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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丸剂(水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颗粒及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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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与含藜芦药同用。 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过敏体质慎用。 4.孕妇、儿童慎用。 5.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 |